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首页
新闻中心
灵寿风采
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办事服务
招商引资
文化旅游
专题专栏
欢迎您!访问bet365体育娱乐城
灵寿要闻
视频新闻
灵寿简介
城乡建设
资源优势
行政区划
名优特产
灵寿年鉴
灵寿周报
领导之窗
公示公告
政府文件
政府办文件
部门动态
乡镇动态
财政预决算
政府采购
主动公开信息
依申请公开
政府信箱
网上调查
视频灵寿
企业服务
公众服务
三农服务
场景服务
绿色通道
投资指南
招商政策
特色企业
园区发展
服务机构
景区推荐
旅游服务
图片灵寿
美食天地
旅游知识
党的群众路线民主生活会
消防安全
特色农业
征地信息
党代会专题报道
双问计
三项制度公示
打击侵权假冒
分享按钮
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服务
>
场景式服务
>
我要落户
因私护照核发、换发
我要落户
2016-12-12 10:01:33
来源:灵寿县公安局
事项名称
因私护照核发、换发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受理、审批、签发工作规范》
申请条件
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受理
办理材料
1、近期小二寸白底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取、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薄、护照及复印件;
4、属于国家报备人员的,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许可时限
县级出入境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办结,市局出入境部门2个工作日审批,省厅2个工作日审批制证。
收费及依据
工本费200元/证,加注20元/项次。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新版因私护照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0】第293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调整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复函》价费字【1993】164号。
申请表格
港澳申请表下载
办理步骤
请
单击下载
办理步骤
办理地址
灵寿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办证大厅
联系电话
0311-82964049
网址导航
中央部门网站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全国人大办公厅
外交部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公安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部
水利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计生委
省市政府网站
河北省
北京市
上海市
天津市
重庆市
江苏省
广东省
浙江省
安徽省
海南省
四川省
贵州省
黑龙江
江西省
云南省
陕西省
甘肃省
河南省
湖北省
吉林省
辽宁省
山西省
湖南省
青海省
新疆
广西
香港
澳门
兄弟县市政府网站
石家庄市
正定县
晋州市
藁城市
赵县
辛集市
新乐市
鹿泉市
赞皇县
灵寿县
栾城县
高邑县
平山县
无极县
行唐县
井陉县
矿区
元氏县
深泽县
长安区
桥西区
新华区
裕华区
高新区
友情链接
银河网
燕赵都市报
石家庄新闻网
河北电视台
网站简介
网站导航
联系方式
法律声明